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主要的木材交易市場得到了較為快速的發展,在木材交易的地位和作用逐漸顯現。我國木材產量和消費量均居世界前列,木材市場有著蓬勃的發展,木材交易市場經過近四十年發展,成為了重要的木材和木制品集散地。
結和梳理木材交易市場發展情況,將木材交易市場發展情況總結為了五個階段,分析和研究了不同階段關于木材交易市場改革的關鍵事件,從而更了解木材交易市場發展軌跡。
第一階段:初始階段(1952年以前)
1952年以前,集體林區主要實行的是自由購銷的階段,這個時期還未形成木材交易市場,僅為是獨立的個人對木材產品進行銷售的行為。這個時期,木材價格的低廉降低了木材經營者的經營意愿,木材交易中進口木材占到了絕大多數。
第二階段:過渡階段(1953-1977年)
這個時期真正的木材交易市場還未成形,木材產品的數量和價格都被統一管理,木材產品的需求和供給量都偏小,木材市場活力還明顯不足。木材產品的購買和交易都處于較為原始的階段。這個時期的木材價格受到國家統一收購、統一分配的影響,既不能夠表現木材交易市場的供需變化,也不能夠表現木材交易市場中的木材產品價值,這一時期的木材交易價格保持穩定。
第三階段:形成階段(1978-1996年)
1978年開始,國民經濟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隨著經濟體制改革,1985年中央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中明確指出“集體林區需要取消木材同構,同時開放木材市場,允許林農和集體的木材自由上市,實行議購議售的情況”,1995年《林業經濟體制改革總體綱要》提出要不斷發展木材、林產品,推進木材流通體制,從這個時候我國開始將建立木材交易市場納入到發展的進程當中,并提出了要建立規則健全、布局合理、管理有序的林業市場體制,這個時候木材交易市場雛形已初步建立,這個時期木材交易市場化與國家計劃分配并存,木材產品價格受到了來自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的影響。
第四階段:發育階段(1997-2008年)
中央決定于1998年取消統配木材,對國家重點用材實行產銷銜接計劃,這個時候由市場主導的木材價格的時期,木材交易市場在這個時候起到了關鍵作用。
木材產品交易的供需和價格機制初步形成。1998年,隨著天保工程的不斷開展,木材產量經歷了一個先緩慢降低而后不斷增長的過程,2003年以后,人工林的木材產量已經超過天然林產量,這個時期木材產品數量和種類都有著明顯增加。木材交易市場在空間上發展的差異性也在不斷顯現,我國南方地區因其獨特的地理位置和不同的經濟環境,而形成了不同的木材銷售格局,此時木材交易市場有著較快發展,木材交易市場已經成為商品交易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主要的木材交易市場數量、成交額、營業面積、攤位數也都有了詳細的統計,這對木材銷售起到了較為重要的作用。
第五階段:快速發展階段(2009年至今)
2008年中國電子木材市場建立并與中國木材流通協會發布了“中國木材價格指數”,意味著中國木材交易市場已經成為木材信息流通的重要一環。
木材交易市場相對于上一個時期,整個市場向著更加專業化、規模化的狀況邁進。政府主動鼓勵木材交易市場發展,木材交易市場也已成為了連接木材上游和下游的一個重要的樞紐點,帶動了動流行業、木材加工行業、木材企業等上下游行業的發展,穩定的林產品產業鏈才能夠滿足國家和企業以及個人對木材產品的需求,從而促進木材產業的發展。
隨著木材交易市場區域不斷擴大,同時各地區的木材交易市場區域競爭也逐漸增大,木材交易發展的差距也在逐步拉大,山東、江蘇等經濟發達地區逐步成為木材交易的重點地區,而森林資源豐富的地區如東北國有林區的木材交易卻未能夠成為木材交易的核心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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